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1. 主要职责
根据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 围绕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自治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调查分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经验和问题,研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和措施;接受委托参与和组织对对有关部门和地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验机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对全区经济形式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 研究全区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 研究全区对外开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广西在参与世界贸易活动中应采取的政策,提出对策意见,研究对外贸易政策及利用外资政策,提出对策意见;研究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区的影响;研究与我区邻近国家和地区以及外省(区、市)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及其经验教训,为广西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五) 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政策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政策。
(六) 负责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根据要求,组织和参与全区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七) 根据要求,参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
(八) 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情。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设7个处室。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行政和科研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负责人事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及时处理、筛选有用的信息,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保障;承办领导交办的事情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二) 区域经济研究
研究全区中长期发展计划,对中长期发展形势进行预测,提出对策建议;调查分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经验和问题,研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政策、措施,研究西南六省市区七方经济协作获益主题及协作内容和形式;负责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和重点研究课题计划;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对中心牵头研究的重点课题组织专家评审;负责中心参与的有关优秀研究成果参加评奖项的筛选和申报工作;接受委托参与和组织有关部门、地区和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提出咨询意见;编辑发行本中心的内部刊物。
(三) 宏观经济处
研究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适时分析全区宏观经济形式,提出政策意见;对国内外经济与我区经济联系以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提出全区对外开放政策和发展战略对策建议;研究提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全区运作中的对策建议。
(四) 农村经济研究处
研究农村经济体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协调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换、农村市场发展、农村城镇体系建设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五) 产业经济研究处
研究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问题;研究促进产业机构优化和投资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各产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发展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六) 社会发展研究处
研究全区人口、教育、就业、社会分配与社会保障、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等社会问题 ,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中心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