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科技飞跃的同时,社会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加,社会结构和社会治安日趋复杂,因此,人们对家庭生命财产安全越来越重视,电子化化消防系统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呼声中迅速崛起和革命性发展。研究城市消防网络报警控制系统的建审,电子化控制技术引入城市消防控制系统与设备的维护管理,从而全面提高消防报警控制管理水平,使城市综合资源得到进一步的应用。
2. 电子化消防建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2.1 对现有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挑战。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是消防建审机构对建筑工程实施消防审核,行使行政监督管理权的法律依据。然而现有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修改、制定,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给消防建审工作带来不便,给建设、施工等单位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现行的有些消防技术规范多年未予修改,一些急需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未制定出台,尤其是涉外的、与WT0规则接轨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更是缺乏。
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绝大多数都有溯及既往性。特别是技术规范在不断修改和完善,而这些修改条文都是强制性条款,要求立即实施,没有一个时间要求;且以往不符合新规定的都要进行整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明确要求:“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试想,国家消防规范和标准在不断修改,加之有的条款不合理且缺乏前后的连续性,给当事人的消防安全权利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不稳定性。
2.2 对现行消防建审方式的挑战。现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是从高度计划经济时期脱胎出来的,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建审范围过大、过严,消防建审机构工作繁重,建设业主感觉不方便。在《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中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建筑内部装修和建筑用途变更,都应申报消防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建设,否则即属违法。消防审核的时限长短直接影响业主的使用、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上,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立项、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修设计、施工中管理直至工程验收,都要经过层层级级的消防审批,且无论几十平米的简单装修还是上万平米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把关负责。
2.3 对现有消防建审队伍业务知识素质的挑战。目前我国消防实行的是现役制,从事消防建审的人员组成也比较复杂,有从各院校招收的大学生。由于消防部队招收专业人员的工作开始较少,人员数量有限,至今成为专家型的优秀人才还很少;还有相当部分的消防建审人员是从部队战士逐步成长起来的,尽管他们对部队管理和灭火救援工作比较熟悉,但他们的知识准备状况与消防建审工作的技术化、专业化和法制化的时代要求还很不适应。
3.电子化消防建审工作新模式的构建
3.1 加快现有技术规范、标准修订工作。以入世为契机完善我国的消防技术和标准体系,引进国际标准组织的国际通行技术标准,对于发达国家,尤其是被各国广泛认可的美国消防协会颁布的规范、标准,可以借鉴吸收。并积极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建筑性能化设计消防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活动,加强前沿消防科学研究,使我国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发展制定与世界同步、统一。为满足不断增长和社会需要,建筑消防科学领域要求的专业知识越来越高层次化,单靠消防机关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越来越难以应付。因此,在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方面也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一种消防审核机关和建筑工程开发商、设计人员、专家、民间企业、组织及社会公众能够互相协调、对话的规范制定体系,形成社会各方面都能参与,提出意见,共同研讨的模式。
3.2 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管理模式。消防建审人员要突破靠权力制约工作的弊端,实现由审批为主转化为监督为主的管理模式。对于消防建审工作的改革,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都进行了大量的有益尝试。笔者认为,可以从审核内容、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等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审核内容上应重点抽查,不能包揽一切。消防建审作为消防监督管理,应在有关单位承诺的基础上,对消防相关内容分项目按比例抽查即可。这样建审工作就能够真正从计划经济的偏重管理模式转向监督为主的模式。
其次要从审核程序上尽量简化。对工程项目的审查也应分别对待,大小工程项目区别对待,分级审核,简单工程可以不分专业进行审核,大项目可以组织社会上的一些专家进行审查。总之,要本着便利、服务的原则,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不可陷入权力审批的泥淖中。
第三要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建审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义务。只有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才能知道自己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后果。
3.3 进一步完善消防建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又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尤其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担当起应负的责任,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为经济活动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安全环境。我们认为减少行政审批是大势所趋,但政府职能的转型不能一蹴而就,要对国家、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高度负责。消防建审工作仍是从源头上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的最有效手段,盲目放手此项职能,将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的管理权,即审核权,授权给诸如注册建筑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事务所或者中介机构,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应进行充分论证。消防机构建审职能的改革紧密地取决于社会环境、经济秩序等其他外部条件是否完备。在目前,即使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建筑工作的消防审核工作还是由专门的消防机构来负责实施。
4. 结语
现阶段我们应在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重依法审核,强化程序、规范化意识,避免工作中的个人随意性,而且要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制约机制。积极实施网上审核,一般项目简化审核程序等更为便捷的工作模式,增强审核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质量。我们应为研究开发新型联网型智能消防报警系统技术产品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监控联网的新技术,嵌入式终端产品方式和多信息技术是未来火灾电子化监控联网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
参 考 文 献
[1]孙景芝.电气消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
[2]王花.电子化联网型报警系统及功能设计[J].安防工程,2008,(3)
[3]于洪波.消防建审在换代改造过程中的问题[J].科技信息,2007,(6)
[4]张金龙.基于微机的电子化消防报建审工作的探讨[J].农机化研究,2008,(4)